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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召开资产清查动员部署会议
[发布时间:2016-04-21]  [点击数:]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》(冀财资【2016】32号)和《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》的有关要求,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,经院长办公会决定4月25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全面开展资产清查自查工作。
4月20日下午,我校在主校区办公楼五层会议室召开资产清查动员和部署工作会议,对我院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、副院长刘景兴,副院长尹海华,人事、资产归口管理工作组组长、监察审计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,会议由资产清查办公室主任、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周春梅主持。
会上,副院长刘景兴就资产清查工作的必要性、原则、目的和工作要求做出重要讲话,同时强调“两校”资产并入后,更要进一步摸清家底,对不良资产和挂账资金要加强处置力度,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进行总结,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。尹海华副院长指出,在时间短任务重的情况下,资产清查各工作组、各部门要通力合作,密切配合,确保完成任务;通过资产清查,要建立起我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,为编制年度预算,加强资金、资产管理创造条件。国有资产管理处周春梅处长传达了省、市资产清查文件精神,对我院资产清查工作中各归口管理工作组任务、要求、时间安排等进行了说明。各归口管理工作组负责人提出了相关资产目前存在的问题,大家进行了讨论,提出了清查意见。最后,要求各工作组按照时间安排,在4月22日之前,将相关资产清查的负责人员、清查具体要求、填报报表说明、资产明细账等信息发布在校园网ftp国有资产管理处文件夹内,以便于院属各单位开展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。